中介带房没看中(中介说我看中的房有别人)
房没买成,给中介交的5万元定金也迟迟要不回来。卜先生不知道,很简单的一间事情为什么会演变成这样?
24岁的卜先生是商洛人,现在西安工作。想扎根西安,就寻思着买一套房。今年11月初,他在网上看中了城东一套60平米左右的房子,就留下个人信息询问详情。11月7日,位于城东长荣路上的一家名为“21世纪不动产”的中介公司经纪人给他打电话,称这套房在他们那挂着,可以出售。
8日,经纪人带着卜先生去看房,“我看着还可以,就给中介交了1万元定金。当天签房屋买卖三方合同时,又交了6万元,一共是7万元,5万是房屋的定金,2万是中介费。”
钱都交了,卜先生以为买房一事就是妥妥的了,没想到还是出现了问题。
“当天网签没做成,中介让我等等,晚上,我通过另外一家中介了解到,我看中的这套房子早已经卖了出去。”第二天,这家中介公司的店长张某在查询了之后也承认说,那套房的确卖了。
卖了就卖了,把定金和中介费退了就行。卜先生说,开始几天,张某给他说,可以约房东,要么履行合同,要么退钱,可房东一直没约上,到了11月下旬,张某才将2万元中介费推给了他,但5万元的定金一直拖着不给,“张某的理由是钱给了房东,要不回来,他多次承诺给钱,还打了欠条,可到期了又往后退。” 12月2日,卜先生和张某还签订了一份协议,内容为,房屋业主一房两卖,导致交易无法进行,中介一次性退还2万元中介费,并在12月4日前退还5万元购房定金。中介公司会向房东追诉损失,卜先生必须配合。双方当日还签订了一份声明,内容为,房东既骗了卜先生,又骗了中介,卜先生和中介协商后解除交易活动,中介垫付的5万元到达卜先生账户后,声明正式生效。
10日,华商报记者看到了张某在11月20日打给卜先生的欠条,称11月25日之前还钱,若逾期,自愿承担利息。
尽管签了欠条以及协议,可至今,中介公司都没有将5万元退给卜先生。10日上午,华商报记者联系上该中介公司负责人张某,他说,房东一房两卖,他们也是受害者,将起诉产权人。他还给卜先生发短信说,“给我一点点时间,让我再努力一把。”华商报记者也拨打房屋业主的电话,可一直无人接听。
北京君致(西安)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毅认为,房屋出卖人和买受人签订购房合同后,出卖人一房二卖拒绝履行合同,应承担违约责任。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,或者要求解除合同,并要求买受人双倍返还定金5万元。中介公司收取2万元中介费,却没有尽责,因此退还中介费,合理合法。
而5万元定金应执行定金罚则,应由收取方双倍返还。但鉴于买受人和中介公司签订合同,约定由中介公司退还5万元,买受人的法律权利转让给中介公司。因此中介公司应依约定按时向买受人支付款项。支付后,中介公司可以向一房二卖的出卖人追偿损失。
文/华商记者 卿荣波 图/强军
